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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球焦点!皖能电力: 23-31 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

2023-06-13 19:09:42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000543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皖能电力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31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及董事会全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 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

 大遗漏。

  本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25 日召开的 2022 年年度

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:

  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

东每 10 股派 0.48 元人民币现金(含税);共计派现金红利 108,809,439.89 元;

本年度不送红股,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。

  二、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

  本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公司现有总股本 2,266,863,331 股为

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 10 股派 0.48 元人民币现金(含税;扣税后,通过深股通持

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、QFII、RQFII 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

资基金每 10 股派 0.43 元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

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,待个人转

让股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: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

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

部分按 10%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)。分配

总额固定。

      【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,持

股 1 个月(含 1 个月)以内,每 10 股补缴税款 0.096 元;持股 1 个月以上至 1

年(含 1 年)的,每 10 股补缴税款 0.048 元;持股超过 1 年的,不需补缴税款。】

  三、分红派息日期

  四、分红派息对象

  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19 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

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

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
  五、分红派息方法

年 6 月 20 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 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。

 序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东账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东名称

      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(申请日:2023 年 6 月 8 日至登记日:2023 年 6

月 19 日),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

代 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。

  六、有关咨询办法

七、备查文件

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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